达府美索(Mae Sot, Tak)向缅甸妙瓦底(Myawaddy)供电,以及清莱府美塞(Mae Sai, Chiang Rai)向大其力(Tachileik)供电。依据1996年内阁抉择,PEA 可向泰国边境邻近的邦邻村庄出售电力,而无需额定的方针层级同意。
帕拉迪着重,PEA 一定要遵从既定程序,不能随意堵截电力供应。若要中止供电,需取得相关组织(如安全部分或外交部)的承认,证明电力供应的确影响泰国国家安全。
现在,PEA 向缅甸 5 个边境点 供电,每年收入仅 8 亿泰铢,仅占泰国全国电力供应总收入 6000 亿泰铢 的 0.2%。
除了缅甸边境外,PEA 还以相似方法在 柬埔寨 9 个地址 和 老挝 4 个地址 供给电力。